何谓食物中毒

凡由经口,进食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或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了的食物,或把有毒有害物质误认为食物,被人食用后发生的急性、亚急性病理状态,统称为食物中毒(不包括已知的传染病、寄生虫病、人畜共患性疾病、食物过敏以及暴饮暴食所引起的急性胃肠炎等食源性疾病)。

食物中毒分为急性食物中毒和慢性食物中毒,慢性食物中毒即以慢性病理状态出现的食物中毒,包括致畸、致突变、致癌和蓄积中毒等。

食物中毒的确切定义详见《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

 

急性食物中毒发生后的紧急自救措施

急性食物中毒发生后,要尽快采取措施:排除毒物,阻滞未排出毒物的吸收,促进毒物尽快排泄,根据病情作必要的支持治疗和对症处理,对部分中毒者还需要特殊治疗。以上措施中,对轻型患者来说,有些排除毒物的方法是可以自行完成的,以避免病情的加重。对于中毒严重者,需及时送往医院采取特殊治疗措施。

排除毒物的方法有催吐、洗胃及导泻等。

1.催吐

中毒后不久,毒物尚未完全吸收,此时催吐效果较好,而且方法简单。催吐的条件是患者意识必需清醒。若中毒后已经发生剧烈呕吐,可不必催吐。催吐的方法有多种,最简单的是用筷子或汤匙柄刺激后咽壁(咽喉部)达到呕吐。另外,口服催吐剂效果也很好,任选下列一种催吐剂均可达到目的:

①一杯温盐水或温开水加1020滴碘酒混匀。

②一汤匙0.51%的硫酸铜溶液。

30毫升的吐根糖浆。

2.洗胃

洗胃的方法有多种,对神智清醒的患者,可令其反复喝进洗胃液,然后吐出。高锰酸钾溶液对胃形成刺激,可达到自动吐出的效果。常用洗胃液有:

①温开水或24%温盐水或温肥皂水,适于毒物不明的中毒。

0.020.05%高锰酸钾溶液,除1605(对硫磷)中毒外,适用于一切中毒。

③浓茶或碘酊或0.20.5%活性炭溶液或0.54%鞣酸溶液或13%过氧化氢溶液等,适用于生物碱中毒。

13%小苏达溶液,适用于有机磷中毒(敌百虫中毒除外)。

1.5%硫酸钠溶液,适用于钡盐中毒。

3.清肠

中毒时间较长或腹泻次数不多的患者可能有毒物滞留肠道内,应及时就医排除肠道内容物及毒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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