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涝灾害期间的饮水安全 一、洪涝灾害对饮用水的影响通常有三个方面 1、水质感官性状恶化; 2、可能会出现致病微生物污染; 3、可能会出现有毒化学物质污染。 二、自来水可以继续饮用 1、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,会时刻根据源水水质变化情况,及时调整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,来保证出水水质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要求。所以,正在供应的自来水是安全的。 2、对于临时应急的供水水源:优先选择泉水、深井水、浅井水,其次考虑河水、湖水、塘水等。 三、临时应急供水 1、瓶装水运输方便,水质安全,便于投放,通常在灾后一至两周用于解决应急饮水问题。 2、在道路交通情况允许的条件下,救灾部门会利用水车送水,方便居民就近取水。送水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。水车供水时,由专人负责,关注饮水消毒,确保饮水安全。 3、如以上两种方式无法实现,居委会(社区)应根据水源水情况选择适宜的水处理技术或设备,建立临时集中式供水站。 4、临时性应急供水量可参考如下:临时救援而设置的门诊和医院等每人每天40~60L,集中安置点等每人每天15~30L,最低不应低于3~5L。 四、临时用水消毒方法 1、集中供水点有条件的首选净水消毒设备进行生活饮用水消毒,对临时集中供水设施、设备,应添加饮用水消毒剂。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时,作用30min后,出水口余氯量不应低于0.3mg/L,使用二氧化氯处理时出水口余氯不应低于0.1mg/L。(现场余氯检测方法,现场二氧化氯检测方法) 2、用于送水的设备,无论是水车、消防车、洒水车、水箱或聚乙烯塑料水桶,在运水前,都必须对盛水容器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,用有效氯浓度500mg/L溶液冲洗,作用30mim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。待运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在0.5mg/L以上,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,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。(现场有效氯浓度检测方法) 3、分散式供水,如直接从江、河、渠、溪、塘、井、涌泉等水源取用水者,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,一般采用缸(桶)水消毒处理。若取回的水较清澈,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。若很混浊,可经自然澄清或用明矾混凝沉淀后再进行消毒。常用的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泡腾片。按有效氯4mg/L~8mg/L投药,先将漂粉精片或泡腾片压碎放入碗中,加水搅拌至溶解,然后取该上清液倒入缸(桶)中,不断搅动使之与水混合均匀,盖上缸(桶)盖,直至达到消毒时间,切记要按说明书要求来。(现场有效氯浓度检测方法) 提示:以上临时用水消毒方法,如有可能,尽量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。 五、化学性污染重点检测项目 1、水质色度:生活饮用水的色度不得大于15度。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时不得大于20度。(现场水质色度的检测方法) 2、水质浊度:生活饮用水的浑浊度不得大于1度,在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不得大于3度。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时不得大于5度。(现场水质浊度的检测方法) 3、水中砷:生活饮用水中砷含量不得大于10ug/L。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中砷含量不得大于50ug/L。(现场砷的检测方法) 4、水中氨氮:生活饮用水中氨氮(以N计)的含量不得大于0.5mg/L。(现场氨氮的检测方法) 5、其它项目:在条件许可时,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。(水质安全现场快速筛查与检测-重点项目) 六、提高个人卫生意识 1、不喝生水,尽量喝烧开的水、瓶装水或经救灾指挥部认可的饮用水(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送来的桶装水)。 2、不喝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,不用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漱口、洗菜等。 3、缸、桶、盆等盛水器具要经常消毒,消毒后用干净的水冲洗。 4、自觉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及环境,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、倾倒生活污水等。 5、在注意饮水安全的同时,注意防止发生食物中毒: 5.1 热菜加工要烧熟煮透。 5.2 豆浆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饮用。 5.3 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,去除豆角毒素后再炒。 5.4 不吃来源不明的肉。 5.5 防止农药和亚硝酸盐食物性中毒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毒指引2021-07-21 |